这是因为直到过去几十年,人们还没有生成大量数据来为监控开辟新的可能性。第四修正案旨在防止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它是在收集信息意味着进入人们的家中时制定的。
随后的法律,如 1978 年的《外国情报监视法》或 1986 年的《电子通信隐私法》,都是在监视涉及窃听电话和拦截电子邮件时获得通过的。在互联网兴起之前,大部分监管监控的法律就已成文。我们没有生成大量在线数据,政府也没有复杂的工具来分析数据。
现在我们做到了,人工智能增强了可以进行的监视类型。 “人工智能可以做的是,它可以获取大量信息,这些信息本身都不敏感,因此本身都不受监管,而且它可以赋予政府许多以前没有的权力,”罗森施泰因说。
人工智能可以聚合各个信息,以发现模式、得出推论,并大规模地建立详细的人员档案。只要政府合法收集信息,它就可以对这些信息做任何它想做的事,包括将其输入人工智能系统。 “法律还没有跟上技术现实,”罗森施泰因说。
虽然监视可能会引起严重的隐私问题,但五角大楼在收集和分析美国人的数据方面可以拥有合法的国家安全利益。五角大楼前军事情报官员洛伦·沃斯表示:“为了收集有关美国人的信息,必须针对特定的任务子集。”
例如,反情报任务可能需要有关为外国工作或密谋参与国际恐怖活动的美国人的信息。但有针对性的情报有时可以延伸到收集更多数据。 “这种收藏确实让人紧张,”沃斯说。
合法使用
OpenAI 修改了合同,规定该公司的人工智能系统“不得故意用于对美国人和国民进行国内监视”,符合相关法律。该修正案明确指出,禁止“故意跟踪、监视或监视美国人或国民,包括通过获取或使用商业获得的个人或可识别信息”。
但添加的语言可能不会对五角大楼可以将公司的人工智能系统用于所有合法目的(其中可能包括收集和分析敏感个人信息)的条款起多大作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杰西卡·蒂利普曼 (Jessica Tillipman) 表示:“OpenAI 可以在协议中说出任何它想说的内容……但五角大楼会将这项技术用于它认为合法的用途。”这可能包括国内监视。 “大多数时候,公司无法阻止五角大楼做任何事情,”她说。

